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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政】喀喇沁旗医院关于门诊挂号费调整及相关医保报销通知
发布于:2023-10-20 10:43 浏览:[ 1217 次 ]
各位患者及家属: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相关文件,2023年4月29日零时起门诊诊查费(挂号费)价格进行调整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具体政策如下:  
  

具体政策

一、门诊诊查费价格进行调整,其中普通诊查费、副主任医师诊查费、主任医师诊查费分别调整为15元/次、20元/次、30元/次。 (个人自付分别为:3元、4元、6元)
二、门诊诊查费包括急诊诊查费在报销时不设起付线,按照80%比例进行核销,患者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温馨提示

一、门诊诊查费包括急诊诊查费目前只能在人工窗口挂号时进行同步报销,窗口在门诊一楼西侧,不能挂号后补报。
二、此次门诊诊查费报销,只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居民医保患者和职工医保患者,自费和其他省市的医保患者不享受该报销政策。
三、门诊诊查费报销时,患者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如患者无法提供以上凭证将无法进行医保报销。

医保新政

      门诊诊查费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畴,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就医,缓解看病忧虑,一人参保,全家受益,尤其是对需要经常复诊的慢性病患者来说,大大降低了看病的成本,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使患者可以享受到更多的高质量医疗服务。